为提升我市国税系统从事税收征管工作业务干部的查帐技能和税源管理能力,进一步满足税收工作的岗位需求,拉萨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决定于2007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在西藏自治区财经学校举办第一期企业会计实务培训班,参训干部达60人。
此外,为了规范税务干部脱产学习期间的管理,严肃培训纪律,端正学习风气,确保第一期培训取得实效,拉萨市国家税务局党组还要求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专门拟文下发了《拉萨市国家税务局第一期企业会计实务培训班管理办法》,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整个培训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为保障组织,明确了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班成立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并从监察室选派一名纪检干部担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兼班长,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施教机构指派专人作为班主任跟班指导,对教学及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二)为顺利运行,提出了培训的要求。一是要求学员及时实现从公务员到学员角色的转变,以一个学生的身份遵守纪律,勤奋学习;二是要求严格考勤制度,规定培训班要建立考勤登记簿,确定了考勤责任人,并规定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须书面报告市局主要领导批准。三是要求学员遵守课堂纪律。规定上课需保持课堂安静,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保持纪律的严谨有序;四是要求学员严守规章制度。从就餐、车辆管理、税务干部行为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
(三)为确保成效,注入了考核激励机制。培训结束前,学员必须参加统一的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成绩将载入本人档案,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将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2007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培训费用自理。对于被评选为优秀学员的,组织上将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四)为长远打算,采用了评估的手段。培训结束前,主办单位将对此次培训项目采取问卷调查及测评的方式进行项目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我局选择施教机构的依据。